平安元享90天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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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24
1平安元享90天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平安元享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证监许可[2024]1769 号文注册。 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3、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 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为 90 天(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原基金份额锁定), 期
间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最短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 每份基金份
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 下同)、 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下同) 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
言, 下同) 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 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 90 天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之间的区间, 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在最短
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 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
作日。
4、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
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5、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2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本基金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
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7、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下同)。 在
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 T 日), 若预计 T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
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有效认购金额计算, 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接近、 达到或超
过募集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本基金可于 T+1 日提前结束募集, 自 T+1 日起(含) 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 未确
认部分的认购款项本金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
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末日认购申
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都不
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 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计算,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
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果本次基金募集期内认购申请总额大于本基金募集上限,
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 的认购确认方式, 将导致募集期内最后一日的认购确认
金额低于认购申请金额, 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认购申请金额对应
的费率的情况。
8、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
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3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
认购费) ,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 。 通过基
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9、 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
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的认购不设上限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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