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海科技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5日
重要提示
一、中海科技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4】1506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二、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 ),登记机构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本基金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5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基金代销机
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浏览本公司网
站(www.zhfund.com)相关内容。
六、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
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
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
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及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
首次认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金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七、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
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以多
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八、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2025年4月24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上的《中海科技
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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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