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8 07:29: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建信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关于建信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实际运作需求,经与建信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修改《建信中债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第三部
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第五款“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
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相关内容。

一、《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

《托管协议》原表述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
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与
基金托管人、存款机构签订相关书面协议。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相关法规及
协议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进行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
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托管协议》修改后表述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
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真实、准确。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相关法规及协议
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进行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
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冲突,不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本公司已就修订内
容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
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所有。

二、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
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
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