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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09:07:01 股吧网页版
建信丰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建信丰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证监许可[2024]1544 号
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基金资 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者承诺不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 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 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 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 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 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 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 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港股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 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 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 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2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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