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君安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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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30
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泰君安中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要求,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增加国泰君安中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 D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5420)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同时对《基金合同》、《国泰君安中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国泰君安中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国泰君安中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 D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安排
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后,将设置该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并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或 D 类基金
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申购费率
M<500万元 1.20%
M≥500万元 1000元/笔
2、赎回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90 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人将其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保
持一致。
5、D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与 A 类、C 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申购
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新增 D 类基金份额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
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
人部分基本信息。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同时,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更新并按规定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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