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我国个人养老金政策梳理
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经历由局部试点到全国实施的系统化推进。2018年,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启动试点,初步探索税收激励与账户模式;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正式确立第三支柱制度框架,并于同年11月配套出台EET税收优惠、账户制管理、36城先行实施等细则;2023年完成税延险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衔接;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养老相关政策体系同步完善。2021年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由局部扩至全国,重点覆盖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人群;2022年明确养老保险公司聚焦“养老主业”发展方针;2023年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设;2024年以来,银发经济、养老服务消费、深化养老改革等政策相继出台,从产品供给、机构专业化到服务网络构建形成协同支撑体系。2025年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自9月1日起新增重大医疗支出、长期失业、低保状态三类提前领取情形,显著增强了个人养老金的应急功能与民生属性。
表1:关于个人养老金重要政策一览

资料来源:原保监会、国务院、财政部、人社部、金管局等
二 海外养老金第三支柱重要制度借鉴
税收优惠与普惠性补贴机制
1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养老金第三支柱资金在缴存、投资和领取阶段享受税收减免方式区分,存在七种主要的税收优惠模式。
2 财政优惠政策方面,共有17个OECD经济体对居民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采取了财政补贴的支持政策。
匹配补贴:政府根据居民向养老金第三支柱自主缴纳资金规模的大小,匹配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常见的匹配比例有20%(哥伦比亚、捷克、匈牙利)和50%(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两种。
直接补贴:无论居民向养老金第三支柱缴纳资金多寡,政府均会直接向居民养老金账户发放一定规模的资金补贴。
表2:养老金第三支柱
税收优惠模式的典型经济体

资料来源:OECD
表3:养老金第三支柱资金补贴模式的代表

资料来源:OECD,兴业研究《金融行业丨如何通过政策激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主要境外经济体的经验》,2025.5.31
默认投资机制
受制于参加人投资决策的有限理性,养老储备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政策效果,使得海外不得不从制度安排和产品设计的角度纠正投资者的行为偏差,从而引入了默认投资机制。默认投资机制最初由美国在其401(K)养老金个人账户投资管理中实现运用,因契合了广大养老金参与者的需求,有缓解了参与率低、缴费率低和投资选择等相关问题,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
表4:默认投资机制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

资料来源:中国市场《个人养老金默认投资机制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2025.4.17
多支柱养老金转换通道
世界各国探索多支柱养老金转换通道,核心意义在于打破不同支柱、不同计划间的制度壁垒。既适配劳动者跨区域、跨职业的就业流动需求,避免养老金权益沉淀;又允许个人根据生命周期调整资金配置,提升养老资金增值效率;同时强化多支柱协同互补,缓解单一支柱压力,最终增强民众对养老保障的获得感,为应对老龄化筑牢体系韧性。
表5:多支柱养老金转换通道典型经济体

资料来源: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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