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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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0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增加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盈米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5年1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盈米基金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22148
自2025年1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盈米基金办理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的申购、赎回等业
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盈米基金的
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盈米基金开通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盈米基金
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5年1月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的定投业务。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5年1月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与本公司旗下
在盈米基金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5年1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与本公司旗下可
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盈米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价值增长混合C在盈米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
费),具体以盈米基金规定为准。
2、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投资者在盈米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盈米基金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
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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