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贝莱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7 贝莱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1、贝莱德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3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锁定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申请办

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开放持有期

首日(含该日)起才能申请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基金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基金服务。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可购买本基金的投资者资质予以规定并不时调整,具体见《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制度》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相关公

告。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

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为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本基金有权拒绝属于非中国

税收居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签字人或控制人,以下同)的认购/申购或以任何方式持

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并且,本基金目前仅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公募基金

产品。由于并非所有美国人士都适合购买非美国注册的产品,除下文所述的特定情形外,本

基金将不直接或间接地向美国人士(或其代理人或授权签字人或控制人,以下同)销售或由美

国人士持有。本条所称的“美国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公民、美国国籍人士、美国护照持有

人士、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境内设立的(或者根据美国法律或者美国境内任何法域的法律设立

的)实体或组织(含其海外分支机构)、由美国人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或受益的账户、美国境内

的任何其他人士等。

本基金有权拒绝非中国税收居民、美国人士或不符合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资质

条件的投资者(以下并称“非适格投资者”)的认购/申购申请或以任何方式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为此,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有权拒绝非适格投资者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