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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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7
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目录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2
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3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3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五、 基金财产保管......11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4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8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2
九、 基金收益分配......29
十、 基金信息披露......30
十一、 基金费用......32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3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34
十四、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35
十五、 禁止行为......37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8
十七、 违约责任和责任划分......40
十八、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41
十九、 托管协议的效力......41
二十、 托管协议的签订......42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基金”)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南方基金拟担任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拟担任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南方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邮政编码:518017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199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成立时间:2005 年 11 月 0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1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775669.4797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9 号
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2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
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 76.46 亿元,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 5 家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中信建投证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证券经纪、证券金融、固定收益、资产管理、股票及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形
成了自身特色和核心业务优势,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凭借高度的敬业精神与突出的专业能力,中信建投证券主要业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目前均位居行业前列。
二、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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