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国泰君安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重要提示
1.国泰君安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国泰君安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5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3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
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认购、申购
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基金份额。 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
示。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利息),募集规模
接近、达到或超过20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
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
元(含认购费),具体认购金额由非直销销售机构制定和调整。 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 (含认购
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
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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