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东方红益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重要提示
1、东方红益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2024年6月18日证监许可[2024]944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1835,C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代码为021836。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 或“东方红资产管
理”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4年8月26日(含)至2024年10月25日
(含)。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
或缩短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基金募集期若延长,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6、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代销机构具
体名单请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若投资
者已经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
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 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
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
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
和具体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费、申购
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并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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