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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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9
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重要提示
一、华安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由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名而来。华安恒生香港
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29 号)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合同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生物科技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选股范畴
合资格在互联互通下交易的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
2、候选资格
(1)行业要求
被分类为以下其他一项恒生行业系统的业务子类别:
代号业务子类别
281010药品
281020生物技术
281040药品分销
282010医疗设备及用品
(2)流动性要求
投资类指数的换手率测试
3、成份股挑选准则
(1)挑选方法
市值排名最高的 30 只证券会被选为成份股。
(2)成份股数目
(3)缓冲区
排名 36 名以下的现有成份股将从指数中剔除,而排名 24 名或以上的证券
将加入指数;最终成份股剔除数目和证券新增数目,将按市值排名决定,以维
持成份股数目于 30。
(4)互联互通交易资格
南向:有
(5)检讨周期
每季(数据截至每年三月底、六月底、九月底及十二月底)
(6)比重调整周期
每季
(7)快速纳入机制
不适用
(8)临时剔除成份股之替换
有,以最近一次定期检讨中排名最高的合资格证券代替被临时剔除的成份
股。
(9)加权方法
流通市值加权(计算被界定为药品分销之成份股的比重时,流通市值将乘
以 0.5 的折让系数)
(10)比重上限
每只成份股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hsi.com.hk。
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中国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等;(2)海外投资的特殊风险;(3)基金投资的一般风险;(4)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内容。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股东以外的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基金可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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