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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8 09:05:04 股吧网页版
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华安法国 CAC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于 2024 年 5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
法国 CAC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59 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24年 6 月 2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法国 CAC40 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和成分股选择

法国 CAC40 指数由巴黎泛欧交易所上市的 40 只市值最大的股票组成。

2、成分股数量和权重

本指数样本股数量为 40,根据自由流通市值加权。

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关于指数编制方法的介绍系依据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材料]/[于其官方网站的披露]由基金管理人翻译而来,可能存在中文翻译无法完全真实反映英文原意的情形,关于指数编制机构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原文描述请登录 www.euronext.com 查询。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市场风险、境外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本基金对目标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
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间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的内容。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投资,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六、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环节中的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七、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巴黎泛欧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八、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九、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在基金的投资方法方面,目标 ETF 主要采取复制法,直接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而本基金则采取间接的方法,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2、在交易方式方面,投资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市场买卖目标 ETF,也可以按照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和申购、赎回清单的要求,申购、赎回目标 ETF;而本基金则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按“未知价”原则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但暂不在交易所市场买卖。

本基金与目标 ETF 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可能引发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
(1)投资比例要求。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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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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