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月月兴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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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2024 年 09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15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08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0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09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0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09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0 月 0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 天弘月月兴 30 天持有期债
券 A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537 02153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是 是
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30 天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
(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可以申请赎回,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
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约定另行计算。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
转入申请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 30 天后的对应
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
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单笔
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0.0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仍不得低于人民币 0.01 元)。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
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个人、公募资管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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