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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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
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其中,本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参与投资的关联方证券包括:
1.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是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
2.中国石油(证券代码:601857)是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现将上述证券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其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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