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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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1
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由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六年一月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于 2024 年 3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400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广发
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是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即“目标 ETF”,以
下简称“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 ETF”)的联接基金,基金财产以间接或直接的方式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此,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净值会随着标的指数和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 ETF 净值的变化而波动。
本基金与目标 ETF 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
对目标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且目标 ETF 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
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的风险、指数成份股发生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时的应对风险、投资于目标 ETF 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由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指数基金的风险等。本基金还面临投资特定品种(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以及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广发中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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