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盛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盛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华盛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 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旗下银华盛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 额、更新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据此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银华盛泓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做相应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概况
(一)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自2025年11月10日(含2025年11月10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 份额,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6017。
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按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可以自行选择本基金A类、C类或E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均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
(三)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本基金E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四)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 他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 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本基金对持续持有E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50%
Y≥30日 0
(五)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自首笔E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 起(含当日)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增设E 类基金份额后、首笔E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披露。
二、E
(一)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及赎回时,E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元)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 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
(元) 额(份) (份)
10 10 10 10
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代销机构对E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