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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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31
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
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 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
1.具有合格的业务经营资质;
2.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3.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合规风控能力良好,且具备健全的合规风控管理制度;
5.具备证券交易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及交易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公司提供交易支持服务;
6.如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的,券商应当具备研究实力,有专业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地为公司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证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专题研究报告等;
7.法律法规、监管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程序
1.公司新增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券商结算模式)时,投资研究部、交易部应根据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及《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券商管理流程》,综合评价券商的研究支持能力、交易支持能力等情况,对券商做出全面审慎调查、评价及打分,并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确定拟合作的券商并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进行审议。经投委会审议后,方可与券商开展券商结算模式下的具体业务。
2.公司终止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业务合作时,投资研究部、交易部应结合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对该合作证券公司的情况做出充分评估,由交易部分别报投资研究部、交易部的分管领导,并经过投委会审批通过后,对该证券公司终止证券交易的相关业务。
3.根据公司审批情况,投资研究部负责与券商签订证券研究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的
联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2024 年度)
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要求其提供的研究报告必须合法合规,不得涉及内幕信息;交易部负责与券商签订券结业务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由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等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交易部具体办理新增或终止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业务。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与管
其他类型基金 理人存在
关联关系
证券公司名称
应支付该证券公司
股票交易成交金额 的股票交易佣金金 平均佣金费率(‰)
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7,002,616.75 302,091.70 0.47 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0.00 0.00 0.00 否
司
合 计 647,002,616.75 302,091.70 0.47
注:
1.本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被动股票型基金,其他类型基金包括联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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