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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0 07:08:21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丰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丰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汇添富丰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丰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现拟变更为“中债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次主要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1、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及柜台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

2、基于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选取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机构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1、中债-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债综合指数细分指数之一。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债券待偿期限 1-3 年(含 1 年)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

2、基于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选取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机构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上述修订内容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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