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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07:20:57 股吧网页版
建信宁远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1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56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4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 A 建信宁远 90 天持有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569 02057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85 1.017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387,012.69 2,370,943.2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85,915.012,359,431.12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85 0.172
注:(1)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收益分配;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日收盘后某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2 元(含),则该基金份额类别须进行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份额类别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对 A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和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0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 年 10 月 21 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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