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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07:26:0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关 于 华 宝 积 极 配置三 个月 持有 期混合 型基 金中 基金( F OF)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
后运作日定为 2025 年 6 月 5 日,并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 公
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三个
基金运作方式 月后的月度对日止的期间,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
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在开放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 有混合 华宝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混合
(FOF)A (FOF)C

下属基金的基金代码 020311 020312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 0 万
元,触发了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
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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