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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07:22:23 股吧网页版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红塔红土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0200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目前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情况,若截至2026年1月14日,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转托管等业务,基金财

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

后续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

人的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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