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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02-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金龙行业: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4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5-02-04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重要提示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龙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系列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
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本系列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和将来经批准纳入本系列基金管理的其它基金组成。本系列基金使用同一个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不同的基金具
有不同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分帐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根据持有不
同基金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本系列基金产品特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
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系列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04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32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上海爱
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上海仪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联系人:安萍、刘小舫
联系电话:(021)58319999转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
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1999年10月起
任董事长。
李春平,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EMBA,11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起历
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延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年任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9年10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袁平,董事,硕士研究生。1989年起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国资财务
有限公司、万宝集团、上海波尔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富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
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符学东,董事,硕士研究生,11年证券从业经历。1986年起历任国家体制改革
委员会副处长,1993年至1999年担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至今
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志平,董事,本科。曾任铁道兵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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