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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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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2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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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系列基金 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14号文批准
2 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时下设两个基金 分别是国泰金龙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国
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3 本系列基金的发起人 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 本系列基金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5 本系列基金自2003年10月24日起至2003年11月25日止 周六 周日部分代销银行网点对个人
照常办理业务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 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 本系列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的上海理财中心与北京
理财中心 代销机构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交通银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投资者欲购买本系列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
类型可以是指定银行卡 资金账户 存款账户等 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发行期内 销售机构可同
时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及认购申请手续 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行公告正文
8 投资者可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户 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已经开立本公司
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可直接认购本系列基
金 本系列基金成立后 本公司将统一为所有新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寄送基金账户卡
9 本系列基金代销机构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各基金的金额合
计为10万元 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系列基金 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
构受理 则不可以撤销
10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仅代表该销售机构接受了投资者
的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本系列基金成立后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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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销售机构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1 本公告仅对本系列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系列基金的详细情
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3年10月21日 中国证券报 10月22日 上海证券报 10月23日 证
券时报 上的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网站 www.spdb.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系
列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3 销售机构除在业务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外 部分销售机构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 自助/
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本系列基金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 联
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程序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 在发行期间 各代销机构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 具体城市名单 联系方式及
相关认购事宜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

15 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6 本基金发行期间 公司将推出有关优惠活动 详情请见本公司相关活动公告及各代销机构销
售网点宣传广告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下设两个基金 分别为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代码 020002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20003)
二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 发行对象
本系列基金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等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境外合格机构投
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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