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月享30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交通银行恢复原申购费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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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月享 3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交通银行恢复原申购费率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经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在交通银行恢复适用国联安月享 3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9962)原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原交通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不再继续适用。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月享 30 天持有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凡涉及相关基金在交通银行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交通银行的具体规定。
3、本基金后续在交通银行适用的费率优惠及调整,请以交通银行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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