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9
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23】2153 号《关于准予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 6 个月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基金简称: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A,基金代码:019715,收取认(申)购费
基金简称: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债券 C,基金代码:019716,不收取认(申)购费,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具体发售对象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5、本基金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认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于募集期结束后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以使该投资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低于本基金总份额数的5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本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双季欣享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嘉实双季欣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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