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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7 08:09:12 股吧网页版
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
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锦合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88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2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

公告依据 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注: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东方锦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为 1 年,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一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一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
工作日。本次开放期(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6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下一个封闭期
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1 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
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本基金申购费用如下所示: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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