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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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7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因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完成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将公司中文名称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国泰君安”变更为
“国泰海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对《鑫
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更新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信息。
变更前基金托管人中文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基金托管人中文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将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将按规定更新《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生效。
3、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咨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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