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1
山西证券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3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7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0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3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6
五、清算与交割...... 19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20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1
重要提示
1、山西证券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04号文注册,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23]782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面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七、(三)基金销售机构”。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重新开户),然后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办理以上手续时应提交的文件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公告。
7、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
取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A 类基金份额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并及时公告。
10、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须在发行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机构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基金认购。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种类和数量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到提出认购申请的销售机构打印交易确认单。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以及本公告将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1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351-95573)垂询认购事宜。
13、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