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5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而来。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05 年 1 月 12 日证监基金字【2005】7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05 年 3 月 16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5 年 9 月30 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50
八、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间转换 ...... 62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 64
十、基金的投资 ...... 66
十一、基金的融资 ...... 76
十二、基金的业绩 ...... 77
十三、基金的财产 ...... 79
十四、基金财产估值 ...... 81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96
十九、侧袋机制 ...... 102
二十、风险揭示 ...... 10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 109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2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9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6
二十五、其它应披露事项 ...... 139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40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41
一、绪言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