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远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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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1
华宝远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8 月
一、 重要提示
华宝远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94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23 年 12 月 7
日起正式成立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远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
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8 月 5 日,并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发布
的《关于华宝远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远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远恒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85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力争组合资产实现
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
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
的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及个股的选择
行业的选择与配置方面,重点关注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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