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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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5年9
月1日发布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
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0185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
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根据目前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情况,若截至2025年9月29日,本基金出现连
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转托管
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
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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