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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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8
国泰君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04 月 09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4 月 18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沪深 300 指 基金代码 018257
数增强发起
下属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沪深 300 指 下属基金代码 018258
数增强发起 C
基金管理人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产管理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4 月 1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 年 04 月 19 日
基金经理 胡崇海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05 月 03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
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其他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30 个
工作日、连续 40 个工作日及连续 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对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情况发布提示性公告;连续 50 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国泰君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沪深
3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
投资目标 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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