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延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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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期延长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
《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2025年6月10日发布的《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银华顺璟6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017690;C:019439;D:021402)已于
2025年6月12日进入开放期,为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现将本基金的开放期截止日由2025
年6月18日(含该日)延长至2025年6月24日(含该日)。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在2025年6月12日(含)至2025年6月24日(含)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
亦可登陆本公司网 站(www.yhfund.com.cn)查 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
机构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
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
购与赎回。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
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
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
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
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本基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6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包括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该封闭期首日后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也不上市交易。
其中,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该
对应日期或日历月度中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
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时间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
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6、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于2025年6月25日(含该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
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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