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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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08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发起式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7663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766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无
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6 年 1 月 17 日。若截至 2026 年 1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将
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转换转出、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
(2)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申购、赎回、转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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