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中航祥泰6个月封闭运作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航祥泰 6 个月封闭运作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 1426 号文注册募集。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
3、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封闭运作。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含)的期间。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中航祥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封闭期届满前履行适当程序并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是否在封闭期届满后延长封闭期及延长封闭期的期限,具体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4、本基金将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及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具体发售对象以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
6、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7、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 A 类
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18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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