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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2 09:09:31 股吧网页版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2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1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1718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新国证鑫
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 1.0457
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截止收益分 配利润(单位:人 7,925,464.23
配基准日的 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4,006,513.02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231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5 年第 1 次

注:根据《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 1 次,每次分红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11 月 2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5 年 11 月 24 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税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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