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0 09:10:18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70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
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
(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
换转入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
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额
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
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
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
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
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因本基金红利再投资所
生成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的
约定另行计算。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A 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C
的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017081 017082

的基金代码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5年8月1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
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