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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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关于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
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70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景泓12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
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
日为2025年12月14日。本基金长期以来规模较小,若截至2025年12月14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二亿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
金终止情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投资
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直至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完成,将免除全部赎回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自2025年12月8日起暂停办理申
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自2025年12月15日15:
00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投资者如需办理赎回业务,请在 2025年12月15日15:
00前办理,2025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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