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月月享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6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永赢月月享 30 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6 年第 1 号)
编制日期: 2026-01-14
送出日期: 2026-01-15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永赢月月享
30 天持有期
短债
基金代码 017006
下属基金简称 永赢月月享
30 天持有期
短债 A
下属基金代码 017006
基金管理人 永赢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4-20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 个 开 放 日 开
放申购,但投资
人每笔认购/申
购/转换转入的
基 金 份 额 需 至
少持有满 30 天,
在 30 天最短持
有 期 内 不 办 理
赎 回 及 转 换 转
出业务
基金经理 王宇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3-07-06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8-26
基金经理 张雪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
日期
2026-01-14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7-1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六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
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以备支付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行权剩余期限不
超过 397 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
其中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
数,以下情况除外:
(1)含回售权的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行权
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
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
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
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
信用水平,综合运用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组合策略、信
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力求控制风险并实
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保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 详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