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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09:06:30 股吧网页版
华安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关于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华安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基金代码:016271(简称:华安养老目标 2035 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3、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1 月 11 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6 年 1 月 11 日。若截至 2026 年 1 月 11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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