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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08:08:24 股吧网页版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5 年 10 月 24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2 年 6 月 7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68 号文批准,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起《泰康先进材料股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7 月 26 日。截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在清算完成后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5 年 7 月28 日发布了《关于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5 年 7 月 27 日起进入清算期,并成立了由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其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重要提示 ......2

2、目录 ......3
二、基金概况 ...... 4
三、清盘事项说明 ...... 5

1、基本情况 ......5

2、清算原因 ......5

3、清算起始日 ......5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6
四、财务会计报告 ...... 7
五、清算情况 ...... 8

1、清算费用 ......8

2、资产处置情况 ...... 8

3、负债清偿情况 ...... 8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8

5、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9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9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0

1、备查文件目录 ...... 10

2、存放地点 ......10

3、查阅方式 ......10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发起 A 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发起 C

基金代码 016053 0160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6 日(最 14,038,308.37 份

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 其中,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发起 A 为 11,465,541.89 份;泰康先进
额 材料股票发起 C 为 2,572,766.48 份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精选具有良好持续成长
投资目标 潜力的先进材料领域证券,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金融
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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