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安达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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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8
关于富安达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安达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安达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将履行适当程序并在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后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5 年 6 月 28
日,并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提示
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安达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安达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
基金交易代码:A 类:015870 C 类:01588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6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
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6 月 28 日。截止
2025 年 6 月 28 日,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
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相关业务办理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6 月 28 日。本基金自 2025
年 6 月 29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
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重要提示
1、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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