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基金合同(更新)》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更新)》)的有关规定,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瑞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uid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 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关于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瑞达策略优选混合发起
基金代码 A 类基金份额:015694 C 类基金份额:01569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5月17日
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名称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更新)》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5月17日。若截至2025年5月17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更新)》,并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更新)》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3、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ruidaamc.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95-88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最新产品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审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