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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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要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对旗下三只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以下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序号 基金名称 C类基金份额简称 C类基金份额代码
1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银河行业混合 C 015670
基金
2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银河蓝筹混合 C 015669
基金
3 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银河消费混合 C 015668
基金
上述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后,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相应基金的 A 类
基金份额,上述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上述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 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情况及相关业务安排
1、C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场所
上述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均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
C 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赎回场所暂仅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各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2、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
上述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均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上述基金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与相应基金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其他费率如下: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7 日 1.50%
7 日≤持有期限<30 日 0.50%
持有期限≥30 日 0
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序号 基金名称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1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
2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
3 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相应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
4、C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和披露
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 2022 年 5 月 23 日当日相
应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上述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但当 C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为零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 C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为零时,该基金将停止计算 C 类基
金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 C 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按照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A 类基金份额仍照常计算和披露。
在任何一个开放日 C 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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