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6 07:18:51 股吧网页版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东方匠心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匠心优选混合”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

召开)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东方匠心优选以通讯方式

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4

日。2025年5月15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

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

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为2024年12月12日(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

登记日相同),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2,429,941.45份。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117,312.84份,占权益登

记日基金总份额的33.83%,满足法定的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开会条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

理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投同意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21,117,312.84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同意

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

100%,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

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列支,费用包含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10000元,合计

20000元。

二、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