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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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3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启动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
对应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
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5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21,335,647.80 份
基金份额总额(运作日后有赎回确认)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
发起式 A 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574 015575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12,915,759.17 份 8,419,888.63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新能源产业
的发展方向,努力挖掘新能源产业中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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