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中证医药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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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0
华泰紫金中证医药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5 年 5 月 9 日
报告送出日:2025 年 5 月 20 日
一、 重要提示
华泰紫金中证医药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紫金中证医药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7 号)批准募集,《华泰紫金中证医药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生效并正式运
作。基金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
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中证医药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中证医药 50 指数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54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29 日
清算起始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
最后运作日(2025 年 4 月
18,295,216.43 份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
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
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
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
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
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
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
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
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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