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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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6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9
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发布了《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4年9月5日发布了《长江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
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4月22日成立,基金管
理人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5320;C类
基金份额,015321)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或“会议”),审议《关于修改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止
(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
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网络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纸质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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