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调整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人民币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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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7-31
关于在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调整华夏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人民币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8 月 3 日起在本公司直销电
子交易平台调整华夏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式联接(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申购业务上限,具体如下:
自 2026 年 8 月 3 日起,单个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单日累计
申购申请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式联接(QDII)A(人民币)(015299)或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式联接(QDII)C(015300)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00 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次仅涉及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调整华夏纳斯达克1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人民币)、华夏纳斯达克 100ETF 发起式联接(QDII)C 的申购业务上限,前述份额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及本基金美元销售币种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仍暂停办理。本基金各销售币种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及代销机构仍暂停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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